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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稿时间:2009-10-12  阅读次数:886)
 

我区早于1983年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城区行列。截至2008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3239人,占户籍人口的18.9%。受家庭“421”结构及“空巢”现象等因素的困扰,养老服务业能否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为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发展,老龄办会同区残联在区政府分管领导李波副区长的带领下,于93日、4日两天对全区6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了各街道分管领导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部分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

一、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概况

近年来,我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起步较早,并在探索中向前发展。

(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区在“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中,明确了一系列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和任务。如建立老年家庭病床、社区托老站(所)、老年康复保健指导中心、老年健康档案、老年生活服务网络、老年维权服务网络、基层老年学校等。而且随着情况的变化和实践的深入,在《南长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系统提出了要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与人口老龄化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并作为“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逐步开展,以点带面,在探索中求发展、完善。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列入了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列入了财政资金安排,制定出台了《关于居家养老、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组织标准及经费补贴办法》等政策措施。二是加大了对养老基础设施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地新建、改建或扩建了一批老年活动中心(室)、卫生服务中心、托老站点、健身场所等设施,每个社区基本都建有老年活动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提供了工作和服务平台。三是各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试点工作有进展。目前各街道、社区借助典型示范引导,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发展。全区09年前建有16家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中,5家因拆迁原因而撤消;今年计划新建的6家,目前3家已建成,1家在建设,2家因资金问题还未动工。

(三)部分街道、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值得推广和借鉴的成功经验。例如,金匮街道、中南社区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规范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服务组织为服务主体、第三方评估的运作模式,人性化、“菜单式”、品牌管理服务内容等

(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社会参与意识有所增强。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养老、助残组织和机构实行了税收优惠和水、电、气优惠等政策。二是以社区为核心,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网已初步形成。全区服务体系正向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方向努力。三是养老助残服务队伍有所扩大。今年上半年,我区成立了区老年服务协会,目前一些政府做不了的事,由协会在协调办理。鼓励和借助协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及持证上岗制。正计划全区分三年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实施培训计划。此外,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志愿者队伍也在不断成长。四是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助残服务领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五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增强了敬老、爱老、助残的社会意识,并形成了一定的敬老、爱老、助残的社会氛围。

二、当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充分,管理体制尚未健全。一是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一些地方开展此项工作还处于应付状态,存在应付上级目标考核的“软任务”现象。二是完整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三是承担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的老龄工作机构体制不顺、人手紧缺、经费不足的问题突出。四是街道和社区在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缺人手、缺经费的情况下却需要承担来自上级众多部门交付的各种事务,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

(二)资金投入不足,硬件设施比较缺乏。一是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事业,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老年人的共同参与,更需要政府财政的投入。但目前我区财政在养老服务上的投入十分有限,投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不足。二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的服务设施还比较缺乏,尤其是在部分社区办公用房还未达到500平方米的情况下,社区老年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更加困难。由于缺乏强制性规划,新小区不愿配套,老城区难以配套,阻碍了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进展。三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虽然有了制度性安排,但对子女无力赡养的高龄、独居、病残等特困老人养老社会化服务还难以做到全覆盖。

(三)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需要。一是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具备专业护理知识的养老服务人员比较缺乏。目前,除了正规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以外,绝大多数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没有专业的养老服务员,专业培训薄弱。同时,由于养老服务职业缺乏吸引力,人们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意愿不高,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二是总体服务水平较低。养老服务要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由于目前我区养老服务无论是服务的组织网络,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所采取的服务手段,还是所取得的服务成效,层次和水平都不高。大多数社区,还未能真正开展此项工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三是服务市场培育滞后。目前我区老年服务市场处于刚起步阶段,一方面,老年人很难从市场上买到满意的服务品种,另一方面,受传统养老方式影响,老年人“花钱买服务”意识不强,致使现阶段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

(四)服务内容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真正能给老年人提供服务的项目比较单一,主要有为老年人送货上门、配餐、理发、洗衣、做饭等家政服务,服务对象局限于困难孤寡老人和经济实力较好的一少部分老人,由此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老人的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距。另外,现有的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不高,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五)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乏足够的宣传力度,相关部门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在居家养老、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有关部门之间还缺乏有效配合、沟通协调,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居民群众与社区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养老护残仍局限在传统的居家养老上,对走出家门进机构养老子女有顾虑,而老年人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今年初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及调研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路子

一要政府主导,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领导。全区各级组织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一是制定规划。把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列入各级的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的建设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使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与其他工作稳步协调推进。二是加大政策落实。这几年,市、区分别出台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的有关文件,从政策制度上保障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落实的力度明显需要加大。三是经费投入。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必须政府主导,加大投入。但在区、街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就如何引入民间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站)设施的建设和运作,是我们值得探索的课题。

二要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宏观规划管理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居家养老、残疾人日间照料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居家养老管理工作。二是建立两个中心(站)。各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形成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组织网络。三是强化三只队伍。即建设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义工以及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要广泛宣传,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首先,应当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系统、深入、持久的有关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界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形成共识,进一步提升为老、为残服务的社会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心支持、个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其次,做好向居家老人、残疾人的宣传教育,逐步改变老年人、残疾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增进老年人、残疾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顾虑和偏见,鼓励更多的老年人、残疾人主动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再次,开个居家养老、残疾人日间照料现场会,对党委、政府、涉老部门、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都要重视,按有关要求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尊老爱老助残教育,教育他们从身边做起,从家庭做起。学校、共青团组织要鼓励、动员、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援助困难老人、残疾人的活动;要支持并推动社会志愿者义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帮助老人、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进而在全区逐步形成尊老、爱老、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要整合服务资源,促进部门共建。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思路,明确具体牵头单位,发挥相关部门优势,整合基层民政、残联、人事和劳动、卫生以及教育、文体等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区域养老助残机构、社区服务、医疗卫生、老年活动、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设施,建立完善街道、社区运作平台和支持系统,形成整体合力,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开展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全区、满足不同需求的居家养老、残疾人照护康复服务网络。

五要推动机制创新,保障持续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的机制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努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的市场运行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护理保险机制和投入激励机制等方面要加大探索力度,积极寻求突破。要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的财政投入机制、奖励扶持机制,努力培育和形成市场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市场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引导广大老年群体、残疾人和公民树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消费观念,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有效需求,逐步实现服务供应和需求的相互促进和平衡。

六要建设一支热心于居家养老、残疾人日间照料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队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逐步推行专门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居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积极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在充分尊重志愿者意愿的基础上,对志愿者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从而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日间照料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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